代理商3
代理商與經銷商常常有許多人搞不清楚兩者的關係與區別,其中最大的差別主要在於是否從廠商那邊購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代理商本身並不取得商品的所有權,意思即是廠商請代理商將商品分到市場。代理商只是幫忙廠商賣從中賺取佣金,本身並不購買廠商的產品,所以東西所有權還是屬於廠商的。經銷商則是在代理商那邊將產品買下去,並且將貨品直接賣給消費者。代理商本身並不承擔商品無法賣出的風險,但經銷商則是要承擔類似此風險。
依照目前市場的,目前已經沒有所謂”純正”的代理商或者是經銷商。目前代理商已經算是與經銷商的”混合體”,意即有代理的行為,也有銷售的行為。 因為代理商目前需要從廠商那邊抽取佣金要賺錢已經是不容易的事情,因為代理商為了將商品賣出去獲得利潤,所以有了分級制度,有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透過層層制度將市場擴充到最大,進入到各個消費年齡層的市場。代理商為了將市場擴充到最大,所以一級代理商以及二級代理商等,也都是會有抽取業績的情況發生,為了就是讓各級的代理商為了賺取獎金以自己最大的能力去進行銷售的行為。不過因為獎金制度也使得代理商最後抽取的利潤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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